“这个小陆总还挺有意思的。”另一辆车上,关于陆长歌的讨论还在继续。

    刘强东知道助理指的是这个陆长歌提出的关于支付的合作。

    在电子商务的各个环节中,其实有一个比物流更加重要的,那就是支付。

    后来支付软件的诞生并非是哪一个天才的神来之笔,而是电商要发展倒逼出来的结果。

    年纪小一些的人大抵不知道早起网络购物在支付时的麻烦与风险。

    虽说有各种软文以怀旧为主题,追忆过去‘先直接银行付款、再收获’的这种陌生人间的信任。

    但只要有基本的常识都会知道,这种支付模式在商业上是根本没有意义的,因为没有办法制约卖家在收款后发货,就不可能大规模应用。

    而且那会儿银行汇款还要去银行,等到后来发展出了网银,也一样复杂。比如开通网银就需要去一趟银行,且付款时还要手动输入卖家的银行账户信息。

    习惯了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人,敢想象自己每次网购就需要输入一次账户吗?还有,网银支付需要U盾、动态口令卡,过程涉及多次跳转,那么多次跳转最后支付成功率还只有60%。

    这种复杂程度,光是看文字就觉得脑袋开始发胀了,更不要提真的操作一遍。

    而这还是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其余的如货到付款、邮局汇款等等更加不好操作。

    所以支付,是搞电商的人始终要解决的问题。

    后来刘总接受采访的时候也回忆过,他们很清楚支付是一个巨大的机会,非常确定。唯一不做的理由,就是因为投了物流以后,不敢再投入其他的领域了。

    就眼下来说,支付宝确实已经存在了,而且存在了6年,但这个时期的支付宝仍然有诸多问题。

    一个是支持的银行有限,许多地方性的银行并没有加入。

    第二是支付链路依赖银行接口,系统稳定性差,高峰期容易崩溃。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时候发展网络支付,实际上还是有很多人担心资金安全,而因为涉及到老百姓的财产,所以国家没办法立法支持。不然企业可以完全按照法律做,这时候万一出了问题算谁的?

    所以政府不可能立法,就故意放着,给市场搞一搞、看一看,如果行,那么就在规范化后支持,如果不行,嘿嘿,你说算谁的?

    换句话说,这事儿其实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后来是没出什么事的,万一出现一个系统崩溃、大部分用户的资金出了问题,作为老板就有可能坐牢。

    陆长歌印象中是一直到2011年,首批支付牌照才正式发布。

    所以这个时期,机会还是有的。

    至于说和刘强东提这事儿,那也是有充分的合作理由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