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临阵退缩者,斩。”

    东军右镇在册哨官一百二十人,三百六十名队长,军官全员满编,实际在营不足一半。

    去掉京城轮班值守十五名哨官,剩下才四十余哨官,张灿生怕王信拿出官大一级压死人的架势,把好哨官和队长都给抢走,所以火速挑人。

    军队里的哨官与队长才是最重要的。

    好不容易挑选了五名哨官,十几名队长,还有部分的士卒,在校场上,张灿威风八面,强调自己的军纪。

    终归是挑选出来的,众人都给面子,大声应喏。

    势头不错。

    张灿站在台子上,一身戎装,表面不动声色,内心满意。

    要的就是这些有狠劲的。

    够狠才能压服别人。

    不过张灿又忍不住看了看远处。

    王信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呢,张灿有点看不懂王信,明明自己已经走在前面,可总是忍不住担心此人,自己应该不会垫底吧?

    想起王信脸上若有若无的笑容,什么时候都给人温和的感觉,不急着练兵,却整日在营里瞎逛,张灿内心隐隐有些不安。

    “张灿这家伙搞出的动静不小,有点本事,难怪那臭脾气还能混下去。”

    听到另一边的动静,王信感叹的看着眼前。

    营区里的青壮,要么逃走,要么被人挑走。摊派干活,官员们也要挑强壮的不是,所以留在营区的兵卒,更多的是老弱。

    五十余岁头发花白的、十五六岁人还没有枪头高的。

    老少爷们靠着压旗帜的石墩上晒太阳,各个衣裳破烂,面上的污垢都包浆了,有个孩子蹲着地上,他身后坐在石墩上的老兵扒拉少年兵脑袋上头发里的虱子。

    动作熟练,一捻一个。

    自己吃一个,再喂少年兵一口,那少年兵才十四五岁的年纪,像个竹竿似的,浑身看不到肉,又矮又瘦,一口一个嘎嘣脆。

    王信老远就看到,只觉得满嘴酸爽。

    十七八个人,一模一样的肮脏,仿佛丛林里的猩猩部落,唯独没有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