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酒店,李晨利用下午的时间来梳理自己的起诉状。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起诉状,理由只有两点:

    第一点,商都银行明知黄大发取钱的目的是为了救治自己的父亲,不开辟银行的紧急救援绿色通道,一而再二三的让黄大发走程序,和黄大发案存在因果关系。

    第二,该银行的工作人员明知黄大发是取钱的用户,没有像向武协的办案机关如实阐述,这才导致黄大发被办案人员错当成银行的劫匪。

    这就跟黄大发说的那样。

    假如银行在当天就给他说清楚流程,他也不会一趟又一趟的往银行里面跑。

    如果这件事不给他拖到第二天,那他也不会遇到那帮抢银行的匪徒…

    次日。

    早上八点钟,李晨拿着自己的起诉状前往当地审判院。

    十点钟。

    接待室。

    主审法官朱安平拿着他的起诉状陷入了沉思。

    李晨的名声他也是听说过的,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会如此重视这个案件。

    有些搞不明白。

    黄大发是被执法机关错抓的,而相关人员呢现在也是都在调查处理中。

    说起银行的责任…

    银行能有什么责任呢?

    毕竟当时抓黄大发的人是执法机关又不是银行…

    既然不明白,那就打电话让他过来解释解释好了…

    抱着这样的目的,朱法官拨通李晨的电话并约好了见面的时间。

    下午三点钟。

    审判院阅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