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他的金手指脑子有坑,不仅从来不帮他,每次都是惹事精,还得等着他帮忙摆平。

    于是林言只能带着滔天的愤慨,不情不愿地又一次跟着沈夜白走了。

    他一路都在琢磨怎么逃跑,怎么才能趁机反抗一下,连大声喊一句“绑架啦”这种招数都想出来了。

    可他万万没想到,沈夜白竟然是骑摩托车来的。

    学校不远处,就他俩上次打架的那个小巷里,正停着一辆帅到起飞的摩托车。

    还是花重金从上到下改造过的,四缸引擎。

    林言的一声“绑架啦”就这样卡在了喉咙里,不上不下,给他呛个够呛。

    “咳咳……”林言眼睛都在发光,“这是你的车?”

    沈夜白终于放开林言的手腕,走过去拍拍他的爱车:“很帅吧?”

    林言点头如捣蒜,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这辆摩托车,哈喇子都差点流下来了,他简直控制不住自己的颤抖与激动,一秒就接受了要跟这疯逼一起去吃饭的未来:“那我们要骑这个去吃饭吗?”

    “嗯,”沈夜白也不拆穿他的兴奋,扔给他一个头盔,然后跨上车,“地方有点远。”

    林言还在捧着头盔瞪着眼睛发呆。

    “上车呀。”沈夜白歪着身子冲他扬扬下巴。

    两侧的梧桐树挂着枯枝残叶向身后飞扬而去,在四缸引擎的轰鸣声中,仿佛天地间一切的一切都被扔在后面,全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在沿着这条路向前,向前。

    就这样向前,永远都走不到终点。

    要不怎么都说摩托车是男人的浪漫,林言光是坐过一次,就彻底把跟沈夜白的那点恩怨抛到脑后,连之前在心底暗自发过的再也不想看见这疯逼的誓言都一并扔了。

    如果沈夜白再让他骑一回,他能立刻管沈夜白叫哥。

    ——可惜他这个哥目前还没叫成。

    沈夜白说是有点远,事实上他们光骑车就骑了大概半个小时,还吃炸鸡,林言差点就怀疑沈夜白是真的要绑架他。

    但他看看四周的风景又觉得不太像,因为这个地方离银城有名的富人区非常近。

    在这么一片繁华奢靡治安又好的别墅区附近,他想象不到会出现绑架事件,于是他又放心了。

    沈夜白最后停在了一家与富人区这一整条商业街的画风都非常格格不入的炸鸡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