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天魔之中,有一些身份不高贵的、天赋不够卓越的魔,他们一生下来就注定是“口粮”。m.book56.com

      不幸的是,地封魔帝当年就是其一……

      虽然是“暗裔血统”,但他不够强大,所以注定要成为同族们的粮食。

      荒谬吗?

      自然是荒谬的……

      但这就是魔族,那种凉薄和残忍,是镌刻在骨子里的。

      地封从小就成长在“豢养圈”,但哪怕是“豢养圈”里,明瞳的名誉依旧无魔不知无魔不晓,更别说后来明瞳还遇到了明烛,实力暴涨。

      众魔皆说,她会是下一任大帝。

      地封被“豢养”的时候,他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自己若能获得一点明瞳的血液,哪怕只有一点点,是不是也能改变命运呢?

      但想要遇到明瞳,比做梦还还难。

      因为明瞳她不爱拘束,也不喜身上的枷锁,她来去如风,甚至还和人族交友,要知道那个时候的人族魔族之间,说是水深火热也不为过,可她却凭借着血统、力量和天赋,将一切的禁制什么的,都当做“虚设”,想去哪就去哪。

      另一边的地封则即将被吃掉的前一天,拼尽一切逃跑了……

      无数魔物疯狂追他,他就这么跑啊跑啊,跑啊跑啊,浑身的血液也随之沸腾。

      死亡的恐惧如影随形,让他长久以来的骄傲和理智都快崩裂了……

      最后他还是成功逃脱了,因为他吃掉了和自己一起逃跑的“同胞”。

      因为他一开始注定是“粮食”,所以他当年极端痛恨“祖训”,明明他早就发过誓,不会和那些可恶的魔族一样的,可是那一天,地封第一次感应到“同族相噬”的爽快……

      他一边吃一边落泪,年少时的骄傲、固执和信仰,都在那一刻土崩瓦解。

      他也成为了其中之一。

      成为了他最厌恶的模样。

      他在逃亡中遇到了明瞳,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那就是明瞳,只觉得她是这般的耀眼,这般的明媚,和他如同两个世界的存在。

      那种心动,无法描述。

      明瞳看着奄奄一息的地封,本不想理会,但他却手脚并用爬到了她的身边,轻轻拽住了她的衣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