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宁一副绅士做派,帮郑思雨佩戴手链。

    在佩戴手链的过程当中,自然是要接触到郑思雨的手腕的。

    他感觉郑思雨的手腕冰冰凉凉的,又有些柔软,像是没有骨头一样。

    果然《红楼梦》中说得好,女人都是水做的啊。

    柔软无骨,温柔似水。

    如果非要比喻的话,那就...无骨鸡爪好了......

    又白又没有骨肉,可不就是无骨鸡爪吗?

    哈哈!

    ......

    方宁佩戴好了手链以后,正准备回到座位的时候,郑思雨对他说道:

    “别动,我拍照呢。”

    只见郑思雨拿出了手机,正在拍手腕上的手链,自然将方宁的手也拍了进去。

    两人的手都很好看,各有千秋。

    郑思雨的手不用多说,自然是指若葱白,肤若凝脂,都可以去当手模了。

    方宁则是手指修长,手背上还隐隐有青筋凸起,看起来充满了力量感。

    任何人看见了以后,都知道这是男人的手,而且是一个长得好看的男人。

    手长得这么好看,人又能差到哪里去呢?

    要是女的了,绝对会为之疯狂!

    怎么了?

    手控不可以吗?

    ......

    “咔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