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李易要是知道夜鸦的想法,一定会嘲笑夜鸦,在李易眼中,夜鸦不过是一只乌鸦,顶多算是颜值好看的宠物,对宠物,当然是摸摸,哪有夜鸦这些内心戏。

    “不要乱动,好好休息,药效才能得到更好发挥。”

    李易伸出一根手指,从夜鸦的头部滑到尾部。

    “嘶~~”

    夜鸦感觉身体像是触电了一样,麻麻的,好舒服,这手法太妙了。

    享受,实在是享受,虽然夜鸦嘴上说着不愿意,但身体已经很诚实的接受了。

    再来一遍!

    丹青妙手,能不妙吗。

    ‘是这个人类给我用的丹药?’夜鸦惊讶,丹药的药效很好,骨魑造成的伤势在都在药效下得到恢复。

    能恢复武圣境造成的伤势,这枚丹药价值必定极其昂贵,并且,夜鸦在药力中感觉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莫不是自己以前服用过的某种天材地宝?

    骨魑:熟悉吗?没错,就是我的骨头。

    让夜鸦惊讶的是,它和李易并不认识,第一次见面,这个小屁孩竟然舍得为自己使用这种级别的丹药。

    要说这个小屁孩对自己没有图谋,夜鸦是断然不会相信的。

    图谋什么?那自然是被自己的天生媚骨所吸引,想要得到自己。

    这是夜鸦对她天生媚骨,以及相貌的绝对自信,不容置疑。

    话说回来,这毛还没长齐的小屁孩,怎么给她一种很有魅力的感觉,很有吸引力,比自己更有魅力,真奇怪。

    自己才不会对连虫子大小都没有的小屁孩感兴趣呢,绝对没有!

    嘶——摸的好舒服,别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