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哥哥说:“你疯了,莱底希。”脸上却写着相反的表情,丝毫不像觉得意外。
“不用跟我兜圈子威尔玛,”我说,“尽管目的不同,我们想做的应该是相似的。”
从他的嘴角忍不住泄出一抹笑意:“你就和母亲一样敏锐,明明没回来过几次。”我问:“她也参与其中?我是说……生前的她。”他点点头:“至于目的么,是想要‘夺回’你?当然,不是说你这个人。她是南境理智的主人,即使你是她最喜欢的孩子,她也不会像你一样,为了某一个人把南境拖下水。”
我没有反驳,心里确切抱有歉意,却并不为那个提议后悔。威尔玛说:“我其实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我猜想,她在把你交出去的一刻,大概察觉到南境的自主和自由也远去了。那时是你,然后是她必须在南境称病,再然后我们谁都不清楚。莱底希,这不是你那情人一人所为,而是依附于人可以想到的后果;假如他是明君,他的孩子也不一定是。终有一日。”
“那是母亲的想法,”我说,“你是怎么想的?”他说:“去王城是你自己的想法?但以我的性格,比起和疯子周旋、思考他的继承人会不会也是疯子,不如把这难题抛给别人;我或者我的孩子疯不疯癫,留给他们去战战兢兢,不得不说我挺喜欢这样。”
“我需要你帮我,莱底希,”他说,“有什么条件?”我心里有些感动,明明是我先要他帮的我。我们略一合计,因动静不能闹得太响,尚要多些时间。过几日离开前我对威尔玛说,我那时也觉得威尔玛是母亲最钟爱的孩子,所以谁知道呢?况且她已离世多年。
威尔玛对我摆摆手:“当她最喜欢黎丝卿好啦。”
下一年的春天,我十八岁了,给坦桑格扎了新耳洞,但没有给他换之前说好的耳环。包括这次的、以及左耳、乳头、阴茎上的装饰,全部重新找匠人做一套。小小的、造型不张扬的、更便于行动的、不易剐蹭到他的银红的饰品,那晚他袍子里穿戴的颜色。银比我的头发浅一些,这没办法,我的头发介于银与铅灰和铁之间,后两者不好做首饰;宝石的颜色倒与他的头发十分相称。他的身上不再粗暴打着我家族的印记,有的只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坦桑格没有明确地说喜欢、不喜欢,不过他说只有他戴这个不公平。没过几天我收到了同种材质和工艺的细细的颈圈和戒指,可以藏在制服的高领子和手套之下。坦桑格说要用这个把我捆起来。“反正别人不会知道。”他态度既强硬,又小心翼翼。我猜他并非不想让人知道,所以当我把细圈露在领子外面,他脸上的欣喜就连托比也为之侧目。戒指我戴在里面,因为手套时常需要摘脱,不想把它弄掉。见他高兴,我也高兴,不由自主地对他笑。
但没和坦桑格一起的时候我就会想,那个日子快到了。
威尔玛的军队不是幽灵,集结起来不可能没有动静。但等到他们快要攻下沙廷这个重要位置,王城的人才终于醒了,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始终留在王城、在坦桑格的身边,看不出异样。他们认为对于人丁稀薄的塔林,公爵谋反不该把他唯一的弟弟留给敌人,我们正是利用了这点粉饰太平。谁也没料到我们会这么疯。
“不用跟我兜圈子威尔玛,”我说,“尽管目的不同,我们想做的应该是相似的。”
从他的嘴角忍不住泄出一抹笑意:“你就和母亲一样敏锐,明明没回来过几次。”我问:“她也参与其中?我是说……生前的她。”他点点头:“至于目的么,是想要‘夺回’你?当然,不是说你这个人。她是南境理智的主人,即使你是她最喜欢的孩子,她也不会像你一样,为了某一个人把南境拖下水。”
我没有反驳,心里确切抱有歉意,却并不为那个提议后悔。威尔玛说:“我其实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我猜想,她在把你交出去的一刻,大概察觉到南境的自主和自由也远去了。那时是你,然后是她必须在南境称病,再然后我们谁都不清楚。莱底希,这不是你那情人一人所为,而是依附于人可以想到的后果;假如他是明君,他的孩子也不一定是。终有一日。”
“那是母亲的想法,”我说,“你是怎么想的?”他说:“去王城是你自己的想法?但以我的性格,比起和疯子周旋、思考他的继承人会不会也是疯子,不如把这难题抛给别人;我或者我的孩子疯不疯癫,留给他们去战战兢兢,不得不说我挺喜欢这样。”
“我需要你帮我,莱底希,”他说,“有什么条件?”我心里有些感动,明明是我先要他帮的我。我们略一合计,因动静不能闹得太响,尚要多些时间。过几日离开前我对威尔玛说,我那时也觉得威尔玛是母亲最钟爱的孩子,所以谁知道呢?况且她已离世多年。
威尔玛对我摆摆手:“当她最喜欢黎丝卿好啦。”
下一年的春天,我十八岁了,给坦桑格扎了新耳洞,但没有给他换之前说好的耳环。包括这次的、以及左耳、乳头、阴茎上的装饰,全部重新找匠人做一套。小小的、造型不张扬的、更便于行动的、不易剐蹭到他的银红的饰品,那晚他袍子里穿戴的颜色。银比我的头发浅一些,这没办法,我的头发介于银与铅灰和铁之间,后两者不好做首饰;宝石的颜色倒与他的头发十分相称。他的身上不再粗暴打着我家族的印记,有的只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坦桑格没有明确地说喜欢、不喜欢,不过他说只有他戴这个不公平。没过几天我收到了同种材质和工艺的细细的颈圈和戒指,可以藏在制服的高领子和手套之下。坦桑格说要用这个把我捆起来。“反正别人不会知道。”他态度既强硬,又小心翼翼。我猜他并非不想让人知道,所以当我把细圈露在领子外面,他脸上的欣喜就连托比也为之侧目。戒指我戴在里面,因为手套时常需要摘脱,不想把它弄掉。见他高兴,我也高兴,不由自主地对他笑。
但没和坦桑格一起的时候我就会想,那个日子快到了。
威尔玛的军队不是幽灵,集结起来不可能没有动静。但等到他们快要攻下沙廷这个重要位置,王城的人才终于醒了,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始终留在王城、在坦桑格的身边,看不出异样。他们认为对于人丁稀薄的塔林,公爵谋反不该把他唯一的弟弟留给敌人,我们正是利用了这点粉饰太平。谁也没料到我们会这么疯。